1253794647 5月8至10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率领执法检查组赴牡丹江和鸡西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四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环保专家意见建议和两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牡丹江市垃圾填埋场、水源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牡丹江恒丰纸业并当场采集水样检测,随机抽查了海林市垃圾填埋场。在鸡西市检查了兴凯湖水源地保护、兴凯湖退耕还湿、冠城蓝湖湾南侧湖黑臭水体治理、恒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浩市石墨企业、东山洗煤厂污水处理情况。检查组对当地政府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与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强调 此次执法检查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人大、政府、企业、公民都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用法律武器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代表作用,督促推动解决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监督实效。 检查组指出 下一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垃圾、污水处理能力,深度处理垃圾渗滤液和污泥,达到循环利用;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清除、搬迁或停止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建筑、种养植等生产经营行为,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内退耕还湿工程,加大农田“三减”力度,特别是要保护好中俄界湖、鸡西和七台河两市的兴凯湖水源地,保证300万群众饮用水安全,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编辑:L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