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3794647 今年1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发布了《全球首个环境法治报告》(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 First Global Report)。报告共分为概要阐述、机构、公众参与、权力、公正、结语6个部分。此文为该报告的摘译版本。 《全球首个环保法治报告》(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 First Global Report)封面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环境部门往往是最薄弱的政府部门,而环境违法又往往出于政治经济原因。 如果环境执法的力度很小、罚款额度很低,那么那些公司为什么还要投资污染控制技术? 当铤而走险的代价如此之低,回报又如此之高,那么肆意攫取土地、森林、矿产和其他资源的不法分子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Stockholm Declaration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以来,尤其是自1992年里约地球峰会(Rio Earth Summit)后,全球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机构得到了极大发展:截至2017年,全球有176个国家制定了环境框架法律,并有164个国家设立了环境保护部门或同等权力机构(明确涉及环境保护相关事务的内阁级机构)。 分别截至1972年、1992年和2017年时,建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国家及地区。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截至2017年,全世界成立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及地区。深绿色表示成立了环境部或同等权力机构的国家及地区;浅绿色表示成立了独立环境保护机构或同等权力机构的国家及地区;黄色表示成立了环境保护相关机构的国家及地区。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虽然全球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法规建设成果斐然,但是,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环保法规贯彻推行方面存在阻碍,这些法律大多留于纸面,缺乏有效的实施方式(如缺乏明确的标准或职责要求)。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五次《全球环境展望》(Global Environmental Outlook)综合报告指出,人类90项最重要的环境目标只有4项取得了可喜进展;地球可能即将达到人类福祉所依赖的生态阈值。 水体污染问题已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环境法治是解决各种环境挑战的关键,包括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水资源短缺、空气和水污染、土壤退化等诸多方面。在这些环境目标的推动下,环境法治已成为了必然。这印证了两个古老的真理:首先,仅靠自愿措施还不足以保障人类和地球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可持续管理,为了避免公地悲剧,法律的约束力是必须的。其次,与任何其他法律领域一样,法律目标只有在法治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海地的垃圾焚烧已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