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3794647 2019年8月已过,本月广深等一线城市已发布地补新政,具体包括补贴的类型、标准等。8月政策大多数偏向物流车方面,可以感受到政府对新能源物流车还是比较看重的,许多城市均对物流车放开路权。此外,多个城市还打响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能源物流车前景一片光明。
经电车资源整理,8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了19条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2条,地方层面17条。 国家层面 1.国务院 将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的第十条提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2.工信部:企业申报车厢可卸式汽车改变 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企业申报车厢可卸式汽车新产品时,应在选装照片中提供车辆装载封闭式专用货厢的右侧45°照片;在其他栏注明“该车仅运输封闭式专用货厢”;在佐证材料中提供车辆实现专用货厢交换的专用装置的说明材料及厢体装卸作业时照片。《公告》内的车厢可卸式汽车产品应在2019年11月1日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地方层面 1.江苏: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超百万辆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近期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表示,将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计划到2021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30万辆,形成1至2家年产量超过10万辆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100万辆,形成2至3家年产销量超过30万辆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动力电池方面,将突破动力电池瓶颈。以动力电池为龙头,加快推动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电池管理系统(BMS)等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机制,积极探索发展储能产业。实施动力电池赶超工程,瞄准高能量密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循环次数等关键指标,在引进重大动力电池项目的同时,推动动力电池企业改造升级,力争到2020年,单体比能量达到300wh/kg并积极向350wh/kg突破。此外,要加快培育产业集群 培育整车制造产业集群,打造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 突破动力电池瓶颈,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加快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 2.河北氢能产业发展意见出炉 新机遇 8月1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指出,以职工通勤车、物流车和载重货车为切入点,配套建设制氢工厂和加氢站,大力推进燃料电池重载汽车示范,形成可复制的商业模式推广。通知还提到,到2022年,全省建成2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到2500辆,重载汽车实现一定规模示范;到2025年,累计建成5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到1万辆,乘用车实现规模示范;扩大氢能在电力、热力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30年,至少建成10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超过5万辆,其中乘用车不少于3万辆。 3.北京:明年底纯电动轻型物流车达90% 北京市近期发布,方案提到,自2019年四季度起,北京市将通过分季度提升纯电动货车持证比例和实施差别化通行措施,实现“到2020年底,除冷链运输车辆外,通过办理货车通行证方式允许日间通行五环以内道路的4.5吨以下轻型物流车中,纯电动货车比例达到相关要求”。其中,2019年四季度新能源货车比例占货车通行证比例将达到25%,2020年一季度该比例达到50%,2020年二季度达到65%,2020年三季度达到80%,2020年四季度达到90% 4.广州:新增或更新轻型城市配送货运纯电动比例不低于70% 8月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了市交通运输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营运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城市配送和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2019年新增或更新的轻型城市配送货运车辆纯电动比例不低于70%。会同公安部门研究设置新能源物流车绿色通行区,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和生态环保节能减排低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