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经费来源的公示
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法规项目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列为正式项目。为做好《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现公示如下:
鉴于2018年已委托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城环所”)开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备选课题研究,且该机构的专业性和业务能力均较强,2018年的课题研究成果完成较好,经研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委托中科院城环所开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委托项目经费18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19年2月27日-3月1日,凡对上述委托项目经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到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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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