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关于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报告(2022年度)主要内容的公示 日期:2023-01-10 19:06:51 作者:fjtzjc 访问量:32 收藏 根据《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2022 年度莆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莆环保 (2022)121 号)、《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排查企业内所有可能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将其识别为重点监测单元并对其进行分类,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不同单元类别对其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检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下称“东泰皮革”)已被列入莆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防控本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委托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证检测”)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福建省天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接受东泰皮革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收集东泰皮革的相关资料,对生产及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对厂区进行了踏勘,勘察了企业场地现状,了解了厂区布局、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主要设施的防渗措施、历史编制的《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情况,作为东泰皮革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依据,并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采样和分析,最后针对实验结果综合分析判断东泰皮革厂区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完成《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报告(2022年度)》。 本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2个地下水监测井。 所有土壤指标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
委托单位联系人:方先生13859888588 编制单位联系人:林先生1390504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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