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江南第一城C01-C06地块E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日期:2023-01-16 11:01:03 作者:ERIClee 访问量:54 收藏 江南第一城C01-C06地块E区地块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江南第一城八仙路北侧 ,地块中心坐标为:118.211479°E,26.618580°N,占地面积12924.14m2。地块早期原主要为林地,后期由于周边区域开发建设需要,将调查地块作为程项目部临时使用;地块当前主要为闲置荒地,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历史构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内其他区域地表均未经过硬化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文件,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居住用地。因此,根据相关要求,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江南第一城C01-C06地块E区地块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江南第一城八仙路北侧 ,地块中心坐标为:118.211479°E,26.618580°N,占地面积12924.14m2,根据南平市城乡规划局文件《关于调整南平市八仙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勘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南规函〔2005〕04号),调查地块属于“BXKC01-C06地块”,地块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R)”。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林地,后期由于周边区域开发建设,调查地块曾作为工程项目部使用;地块当前主要为闲置荒地。地块历史及当前均未发现生产性工业企业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 三、污染识别 地块内历史人为活动未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四、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另通过XRF、PID设备现场快速检测,地块重金属镍、汞、铅、铜、镉、砷、钴、钒、铬、锌、锰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以上分析和评估,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历史构筑物(工程项目部)均已拆除。调查地块早期为林地;现为荒地,期间地块曾用临时工程项目部使用。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规模化养殖和污泥堆肥活动;未发现使用污水灌溉;未发现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另通过XRF、PID设备现场快速检测,地块重金属镍、汞、铅、铜、镉、砷、钴、锑、钒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铬、锌、锰、硒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最低的风险筛选值。综合XRF和PID的现场速测情况,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壤污染状况调查。 综合以上结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可以作为住宅用地(R)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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