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光泽县武林路原碳化硅厂及350723-01-C-3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3-01-30 22:15:06 作者:若去如来 访问量:19 收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光泽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对目标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报告已通过专家复核,现将光泽县武林路原碳化硅厂及350723-01-C-3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光泽县武林路11号,地块面积10539.0平方米。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为规划中山北路,南侧为武林村居民区,西侧、北侧为林地。地块历史上原碳化硅厂属于工业用地,350723-01-C-36地块区域属于林地,整体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该地块在2019年1月已经完成征地和收储等工作,之后同年8月,地块由光泽朗著置业有限公司承建居住楼盘。2020年1月,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整个厂区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地已经开始开挖基坑。光泽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22年2月开始筹划补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2年8月,调查报告通过南平市光泽生态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 二、调查内容 本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中的初步采样分析。通过开展对目标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光泽县自然资源局确认的用地红线图作为调查范围,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25.2-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 年 第 72 号)及本项目场地污染识别结果等进行布点采样。本次调查共完成了15个土壤和1地表水监测点调查工作,全流程监督工作步骤。 本项目土壤、地表水检测分析工作由具有CMA、CNAS资质认证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检测严格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质控有关规定。监测活动过程所用仪器均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校准并在合格有效期内。检测分析人员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光泽县武林路原碳化硅厂及350723-01-C-36地块污染识别和采样调查表明: 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极小,检测结果pH偏碱性可能受地块内基坑开挖施工影响、也可能是原辅料石盐中的杂质长期积累造成土壤呈碱性。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地面经过硬化,人员活动一般不直接接触土壤层,pH弱碱性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风险。总体上pH对地块开发利用影响不大,因此不作为本次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地块内所有土壤监测点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居住用地(R2)规划要求。因此,该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对土壤环境进行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光泽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曾丽萍 联系电话:13656099291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18栋 联系人:张程 联系电话:1365504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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