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亚细亚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2-07 11:58:00 作者:小星星 访问量:26 收藏 亚细亚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地块位于龙海区海澄镇豆巷村,地块占地面积6965m2。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为已建设完成的房地产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等,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于项目已于2019年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现状为已建设完成的房地产工程项目,根据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以及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要求,本项目需完善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补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解亚细亚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漳州市龙海区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漳州市景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亚细亚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地块位于龙海区海澄镇豆巷村,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34736125,北纬24.427763352,地块内主要历史生产企业为嘉伦时装(龙海)有限公司(占地面积5474m2)和龙海市恒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00m2)等,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6965m2。调查地块界限明确,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为已建设完成的房地产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等,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二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在场地地块内共设置了6个土壤监测点位以及1个土壤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15个(其中2个为采样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pH)、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特征污染因子(1项)。根据土壤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调查地块所监测的土壤样品中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元素、27种挥发性有机物元素、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元素及石油烃,所有污染物以及快筛筛查PID、XRF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总体上看,地块内土壤环境未因工业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 (2)在场地地块内共设置了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以及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其中1个为采样平行样),检测项目共22个因子。根据地下水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项目4个点位地下水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3)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风险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场地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束。 根据监测、调查结果分析,本场地达到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场地可作为居住用地,可用来建设住宅相关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