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第三实验小学(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2-14 10:25:13 作者:肖 访问量:39 收藏 第三实验小学(二期)地块位于尤溪县城关镇三奎头康泰路,地块占地面积7353.4m2。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为一建·卧龙轩项目施工营地。根据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等,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尤溪县第三实验小学 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第三实验小学(二期)地块位于尤溪县城关镇三奎头康泰路,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05904534 °,北纬26.187994351°,地块内主要历史生产企业为福建尤溪金门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区,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7353.4m2。调查地块界限明确,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为一建·卧龙轩项目施工营地。根据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等,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二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在场地地块内共设置了18个土壤监测点位以及1个土壤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21个(其中2个为采样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同时历史污染识别结果,增加了增加pH值、石油烃、甲醛、苯酚,共设置土壤监测项目49项。根据土壤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甲醛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苯酚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快筛筛查PID、XRF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总体上看,地块内土壤环境未因工业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 (2)在场地地块内共设置了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以及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其中1个为采样平行样),检测项目共37个因子。根据地下水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项目4个点位地下水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3)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风险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场地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束。 根据监测、调查结果分析,本场地达到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场地可作为中小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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