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散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日期:2023-02-16 18:26:00 作者:CTP 访问量:18 收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周宁县七步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散中心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报告已通过专家复核,现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散中心用地位于周宁县七步镇后洋村,用地面积39079.47m2,中心坐标为E:119.351273°;N:27.055568°。地块东侧为S207省道,隔省道为山林,地块南侧为周宁县和谐牧业有限公司阳光发酵房,西侧为山林,北侧为山林;另场地西北侧100m为石材矿坑;场地东北侧60m为原周宁县荣祥铸造有限公司场地。调查场地包含了农用地、周宁县盛磊砂石制品有限公司原场地,以及和谐牧业部分阳光发酵房。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25202200003号)文件,调查场地用于建设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面积39079.47m2(其中农用地28466m2、建设用地5665m2、未利用地4948m2),规划用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本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中的初步采样分析。通过开展对目标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调查工作范围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确定。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25.2-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 年 第 72 号)及本项目场地污染识别结果等进行布点采样。本次调查共完成了共布设10个土壤点位和1个土壤背景点;2个地下水点位和1个地下水背景点,全流程监督工作步骤。 本项目土壤、地表水检测分析工作由具有CMA资质认证的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检测严格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质控有关规定。监测活动过程所用仪器均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校准并在合格有效期内。检测分析人员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地块污染识别和采样调查表明:地块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要求。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判定符合Ⅳ类要求。地块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宁县七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阮静玲 联系电话:158 5933 3380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岚 联系电话:1806075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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