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厦门钰峰塑胶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日期:2023-03-01 15:00:15 编辑:13696958452 访问量:2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2〕32号)要求,厦门钰峰塑胶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钰峰塑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国庆 企业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顶许村山埔社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年加工老人代步车胶壳10万个、机车镜塑胶壳小盖20万个、汽车镜塑胶外壳15万个。 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 二、审核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1.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废水、素材清洗水、喷漆水帘柜废水和水喷淋塔废水,其中素材清洗水经循环水过滤机过滤后循环使用于喷漆水帘柜的补水,不外排;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AB剂后捞渣,不外排;外排废水仅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即 CODcr≤500mg/L、SS≤400mg/L、BODs≤3000mgL、氨氮≤45mg/L)后纳入顶许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排入厦门后溪。 2.废气:主要为喷漆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沉降室(去除漆渣等颗料物),再进入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干燥过滤再进入高效UV光解废气净化设备处理,经处理后达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即苯≤1mg/m3、甲苯≤3mg/m3、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12mg/m3高空排放。 3.固废:公司运营期间产生包装废弃物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 公司已设置专门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包装废弃物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涂料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其他废物(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容器)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暂存于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巡检,确保设施和物资完好、有效,并随时可投入使用。 公司成立有环境风险应急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司拟籍此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之机,使公司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方面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厦门钰峰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玉水 联系电话:13696958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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