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1号线罗汉山站周边地块项目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03-03 16:13:06 发布者:徐舒鹏 访问量:23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晋安区350111-QT-I管理单元I-15-2地块(罗汉山地铁站周边地块)控规的批复》(榕政综〔2022〕196号)提出关于地铁1号线罗汉山站周边地块开发事宜,明确罗汉山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因此,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给予公示。 本项目调查地块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北山路和玄南岭路交叉口西南侧),场地总面积5853 m2,地理中心坐标为119.317712°E,26.126344°N。调查区域用地现状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地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场地已用围挡将其与外部隔离,场地内长期空置。 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域内的地质勘察资料(2016年11月)、关于1号线罗汉山地块项目选址意见的函(2022年11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晋安区350111-QT-I管理单元I-15-2地块(罗汉山地铁站周边地块)控规的批复(2022年9月)、关于福州市晋安区350111-QT-I管理单元I-15-2地块规划的公告(2022年9月)、调查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等资料。综合分析调查区域用地类型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地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有明显污染源。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调查区域无工矿企业,未发现污染痕迹。通过XRF和PID对现场土壤进行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Cd、Hg、Pb、Ni、As、Cu、Sb、Co和V)含量均低于GB36600-2018的第一类筛选值,土壤重金属(总Cr)低于DB4403/T67-202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数值很低,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 根据人员访谈结果,可以判断调查地块历史上无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转运,无涉及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危废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无涉及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无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通过对调查区域内水塘进行水质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内地表水检测指标的检出值基本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标准值,说明调查地块内水塘对本地块影响不大。 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