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永春县榜头小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3-09 11:44:03 发布者:HPGS 访问量:36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春县榜头小区地块位于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榜头社区,地块面积26821m2,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5.307788°、东经:118.297057°。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永春县榜头小区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采样检测分析等结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土壤初步调查及采样检测分析结果,本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筛选值;地下水环境质量各污染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可作为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5-2229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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