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北高坑园片区基本单元350304-21-A-15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3-24 10:47:37 发布者:永正生态科技 访问量:2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北高坑园片区基本单元350304-21-A-15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北高坑园片区基本单元350304-21-A-15地块位于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坑园村,本地块中心经纬度E:119.119507°,N:25.342307°,东至坑园路、西至绿化控制带、南至园高路绿化控制带、北至规划区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11324m2。本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且本地块历史上无企业活动,一直作为农用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的《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北高坑园片区基本单元350304-21-A-15地块的规划意见函》(莆自然资审〔2022〕46号)可知,本地块后续拟建设为二类居住用地(R)。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根据规划文件,土壤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三、调查结果 根据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截至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居住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金伯 联系电话:18059505870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前路10号 联 系 人:程康 联系电话:1835912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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