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惠安县金龙华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4-07 16:41:33 发布者:郑梦蝶 访问量:2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惠安金龙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惠安县金龙华庭位于福建省惠安县黄塘镇崇文路1号,总用地面积50851m2。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包括耕地0.53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667公顷、其他土地0.009公顷、建设用地4.4724公顷。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供2020拍-14#建设用地的通知》(惠政土[2020]169号),该地块以拍卖方式给惠安金龙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商住建设用地,规划为金龙华庭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项目地块内快速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第一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惠安金龙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13805972838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福田路120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595952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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