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里洋造福工程住宅小区三期地块公示 日期:2023-04-10 09:49:20 发布者:chen3562 访问量:8 收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民委员会于2022年06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里洋造福工程住宅小区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里洋造福工程住宅小区三期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北侧为村道、农用地、民宅,西侧为民宅,南侧为里洋小区,东侧为村道及农用地,中心经纬度为:26.094147N,118.673415E,总面积1058m2,地块原为耕地,现规划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 联系人:刘书记 电话:13313759088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哲论 联系电话:1772074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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