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东渡六中周边地块(原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用地、原厦门旅游集团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5-11 16:19:53 发布者:GKEP 访问量:9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厦门市湖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东渡六中周边地块(原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用地、原厦门旅游集团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渡六中周边地块(原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用地、原厦门旅游集团用地)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街道办事处和通社区,地块占地面积 40474.51m2(约为 60.71 亩)。地块用途变更前为物流仓储用地。通过厦门市城市规划系统平台查询,目前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商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和城镇道路用地。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拟将该地块收储为政府储备用地,地块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已拆除完毕。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在收集到的地块历史资料、地形图等资料基础上,对地块周边居民和企业工作人员、和通社区、以及厦门生态环境局等政府管理人员开展了人员访谈,并结合场地现场踏勘情况,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等工作。 三、调查结论 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与分析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点各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有不同程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地下水超标指标只能通过饮用途径来计算致癌风险和危害。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属地下水限采区,因此未来地块再开发利用时,该地块地下水不宜作为饮用水使用。 综上,本地块在未来开发及利用时,地块内土壤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忽略的健康影响,项目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饮用则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忽略的健康影响。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依据 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忽略,建议不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225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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