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安安慈善基金保障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5-12 16:28:18 发布者:wxh009100 访问量:18 收藏 1、场地基本情况 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安安慈善基金保障房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9536°,北纬24.82709°;占地面积2548㎡(折3.822亩)。 自1965年以前~至今,该地块主要作为农用地、红砖土窑、空地等用地,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仅1965年~1987年期间作为红砖土窑使用,1987年开始闲置至今,不曾涉及其他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水灌溉及固废堆场等。 2020年7月31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文件,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地规划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安安慈善基金保障房租赁住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晋政地[2023]37号)文件,该调查地块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房用地)。 3、初步调查(第一阶段)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快筛、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以及验证性监测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农用地、村庄、道路、鞋厂及机械厂等;周边企业生产不会对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综上分析可得,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892966718@qq.com。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村民委员会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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