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综合楼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5-23 10:34:07 发布者:yun 访问量:1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综合楼工程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栖霞小区,占地面积为4149m2。该地块属山坡地、耕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综合楼工程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可以确定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综合楼工程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厂、焦化厂、电镀厂、制革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活动或设施,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综合分析,可以排除对本调查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同时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合判断,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综合楼工程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5-2229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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