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德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5-24 09:52:31 发布者:wxh009100 访问量:23 收藏 1、场地基本情况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崇德校区)(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晋江市池店镇溪头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8812°,北纬24.87024°;占地面积23825㎡(折35.7375亩)。 自历史以来,该地块主要作为农用地、绿化地等用地,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不曾涉及任何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水灌溉及固废堆场等。调查地块现状尚未平整,现状主要为荒草地,部分区域堆放百信御江帝景、溜溪花园地下室开挖的土方;西侧部分堆放少量的废弃石块。 2020年7月31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文件,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地规划 根据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82202300013),该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 3、初步调查(第一阶段)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快筛、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以及验证性监测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作为农用地、居住用地、道路等使用,相邻地块未发现对调查地块可能造成污染影响的污染源;综上分析可得,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小学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892966718@qq.com。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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