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莆田市公安局综合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公示 日期:2023-05-26 17:55:37 发布者:zuiying 访问量:12 收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莆田市公安局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莆田市公安局综合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A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公安局综合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A1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规划用地东至省道S202线,西至外度水渠防护绿带,南至萩芦自来水厂,北至现状民宅,中心坐标为:N25度31分49.784秒,E119度05分27.688秒,总面积98725m2,地块原为农用地及村庄居住用地,现规划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莆田市公安局 通讯地址:莆田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030381635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21#19-20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603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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