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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胜利西路以南、金峰南路以西、惠民路以东用地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_海西环保网

时间:2023-06-01 08:55:50  来源:海西环保网  作者:佚名
首页其他公示 漳州市胜利西路以南、金峰南路以西、惠民路以东用地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05-31 11:35:57 发布者:13960034649 访问量:3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漳政综〔2017〕45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属于拟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应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胜利西路以南、金峰南路以西、惠民路以东用地01地块

2.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以南、金峰南路以西、惠民路以东、院中路以北

3.基本情况: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确定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相关文件与导则规定,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

通过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调查地块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后续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二、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场地环境调查的内容与程序。场地环境调查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

场地环境调查是否需要从前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场地污染状况以及相关方的要求。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

第一阶段,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生产及场地污染相关资料,查阅有关文献,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污染区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初步划定可能污染的区域。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根据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情况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分析,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评估与分析,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地块曾作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农用地,现该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其中01-1地块主要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1979年-2007年为漳州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07年-2011年破产后车间及办公区空置,宿舍区为居民楼。2011-2015年车间及办公区租赁为驰发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厂房。2015至今收储后拆除,2021-2022年间短暂做为院西路、金纺路、院中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部;01-2地块主要为住宅用地、农用地,西北侧2010年-2018年为漳州市群众纸业印刷有限公司,北侧2016年以前为嘉宏皮件有限公司宿舍,2016至今为红乐幼儿园。

(2)本次调查总共访谈了5位受访人员,对象为地块现状和历史的知情人,主要有漳州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老职工、驰发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原职工、红乐幼儿园法人代表、周边地块居民、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访谈通过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网络通讯及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详细的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历史情况、地块变迁情况、功能布局、生产工艺、地下管线储罐情况、地块历史上是否存在污染事件和地块周边情况等。

 (3)本次调查在地块地块内共设置了15个土壤监测点位以及1个土壤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47个(含1个底泥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pH)、重金属和无机物(6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及特征污染因子(1项)。根据土壤采样调查结果, 总结如下:调查地块所监测的土壤样品中6种重金属和无机物元素、27种挥发性有机物元素、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元素及石油烃(C10- C40),所有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体上看,地块内土壤环境未因工业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

(4)在地块地块内共设置了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以及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现场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检测项目共21个因子。根据地下水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项目5个点位地下水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IV类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5)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地块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风险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已结束,后续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监测、调查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未来可作为居住用地,可用来建设住宅相关设施。

四、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洪艺平

联系方式:13709364807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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