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龙岩市鑫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公示 日期:2023-06-14 16:23:48 发布者:中检创信 访问量:2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公司按通知要求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第十一条要求公示企业相关信息,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龙岩市鑫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55595723096 生产地址:连城县莒溪镇璧洲村赤石溪 主要内容:利用瓦斯灰(泥)、低品位氧化锌等含锌废料为生产原料,采用回转炉进行冶炼,将空气和燃料及含锌物料送到窑内,燃烧产生热量和一氧化碳,使炉料成高温状态并将炉料中的氧化锌还原成金属锌蒸汽,然后被炉气和空气再次氧化成氧化锌 产品:氧化锌 建设规模:一条年处理50000吨瓦斯灰的回转窑生产线 二、排污信息 执行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项目一期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 2、大气污染物:回转窑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铅.锅、锌、砷、锡、铬、汞等各项指标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窑头及窑尾烟气烟尘、铅、铜、锌、砷、锡、铬、汞等各项指标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铅、锡、锌、砷、锡、铬、汞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环评批复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生产线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为1.15吨/年,氮氧化物为1.35吨/年,烟尘为1.35吨/年,铜为0.00017吨/年,锌为0.4043吨/年,锡为0.0010吨年 二期总量余量分别为:二氧化硫为10.85吨/年、氮氧化物为8.77吨/年、烟尘为48.38吨/年、铅为2.53吨/年。 (一)废水: 项目一期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 主要污染物:无 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1个雨水排放口 超标情况:无 (二)废气: 主要污染物:烟尘、铜、锌、SO2、NOx 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1根窑头,1根脱硫房排放口 超标情况:无 (三)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三级沉淀池所产生的沉淀池污泥外售给连城县庙前镇连坑环保砖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项目脱硫房脱硫废渣回用作为回转窑原料,废机油统一收集贮存并用于回转窑点火等综合利用。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名称: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 主要工艺:废水采用沉淀法,废气采用袋式除尘、U型冷却管和脱硫处理 验收时间:2014年10月20日 验收部门:龙岩市环保局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应急预案》于2022年3月通过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XXZS-2021号)并按相关规定举行应急演练。 龙岩市鑫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