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原福建省武平县宇田汽车零部件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日期:2023-07-10 16:08:06 发布者:x65440 访问量:33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武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原福建省武平县宇田汽车零部件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原福建省武平县宇田汽车零部件工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武平县青云山工业园区内的A04地块(青云山工业园2号),中心点经纬度为东经116.093691°、北纬25.078645°。福建省武平县宇田汽车零部件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缸套的企业,厂区占地面积45245.5m2。宇田公司成立于2006年,武平县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5月批准了该项目建设,2008年取得武平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文。企业年产汽车缸套180万只、活塞40万只。根据《福建武平工业园区(含高新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原厂址A04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由于规划调整后,项目建设与用地规划不符合,2017年,宇田公司全厂已搬迁至武平县工业园区H07-1地块,原厂区A04地块于2016年由武平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武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根据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结果,该地块土壤六价铬的含量超过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pH、铁、锰、氨氮、色度、六价铬指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基于上述结论,该地块应当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 二、风险评估主要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的规定,在第一类用地情况下,单一污染物的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为10-6,可接受危害商为1。即当单一污染物致癌风险水平大于10-6,危害商大于1 时,可能对人体具有危害,需采取进一步的管控或修复措施。 经风险评估,土壤点位S1、S2、X3、X4、X8的六价铬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均不可接受,点位主要分布在电镀车间、废水处理区、磨砂轮工作区及其周边区域。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六价铬不具有挥发性,不考虑气态污染物相关途径暴露途径,且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开发,不考虑地下水饮用途径,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物无相关暴露途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考虑经济和技术可行性,确定了土壤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4.29mg/kg。土壤六价铬最大修复深度8.5m,单层最大修复面积1740.65m2,各层修复面积合计6211.69m2,修复土方量总计10770.0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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