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11-29 15:36:06 发布者:569667683 访问量:29 收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南安市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对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査评价工作,通过专家组复核,现将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 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地位于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用地面积43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18123°,北纬:24.702377°。 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源昌悦璟台15幢,南至源昌悦璟台16幢,西至世纪新城5幢,北至世纪南路。 地块土地利用历史现状:住宅用地。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未利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根据《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南资源函〔2024〕781号),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调查地块为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即调查地块属于第二类用地。 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变更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应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 调査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快筛结果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较小。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査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授,本地块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第一阶段土壊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