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尤溪县西城瑞云园E09-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4-12-14 11:03:15 发布者:277636957 访问量:1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尤溪县西城瑞云园E09-01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尤溪县西城瑞云园E09-01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本地块占地面积19923.8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8.151903°,N26.167110°。地块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经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林地,于2022年整平后闲置至今;地块内北侧约780m2于2002年建设为潘山自来水厂绿化用地,至今未发生变化。根据《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西城瑞云园E09-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尤自然资[2023]61号)可知,本地块后续二类居住用地使用。 二、调查内容 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表明,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的污染源对其产生影响;历史上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上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三、调查结果 根据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截至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公共设施用地,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尺规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溪美村玉世10-1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35066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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