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厦门大学海韵园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1-05 10:36:31 作者:feiying1000 访问量:1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 号)等文件要求,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中,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厦门大学委托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厦门大学海韵园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调查地块为厦门大学海韵园二期地块,该地块位于厦门大学思明校区东南部,西邻厦门大学海滨宿舍,东邻曾厝垵西路,南侧紧邻海韵园一期,北侧为陆军特勤疗养中心及狮山山体,用地中心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08475°,北纬24.434708°,地块总面积为53616.162m2。该地块规划为高等院校用地(080401)。该地块属于曾厝垵西边社村的用地范围,地块现状为村庄住宅用地及农用地(林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等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及分析,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确定场地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检测结果为5.13~9.19;重金属(铜、镍、铅、镉、汞、砷、锌、铬)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土壤中无农药残留;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除二氯甲烷、氯仿、1,2-二氯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有检出外,其余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除萘有检出外,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集地下水样品中,所测的各项监测指标(GB/T14848-2017表1中除放射性指标外的37项)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浓度范围满足参照的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中标准(0.6mg/L)。 基于本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厦门大学海韵园二期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用地规划的用途要求,在地块后续开发利用之前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于本次初步调查阶段,该地块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高等院校用地A31)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5064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2-2184656 检测单位: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060740309 公示单位:厦门大学 2023年01月05日 |